養育子女長大成婚「拚一間房子給他」,通常是天下父母心,但從現實面來看,並不是給錢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其中婆媳關係也是難解的一環,根據蘇家宏律師分享的故事,有一位媽媽因孩子準備結婚,所以出了700萬準備幫兒子買房,原本是樁美事,但最終竟釀悲劇搞到家庭決裂,令他相當惋惜。
律師蘇家宏引述節目說法,有一位母親在兒子結婚時,幫忙出買房的頭期款700萬元,但婆婆處處挑剔媳婦,並以有幫忙出錢買房為由施壓,令媳婦不堪其擾,後者找丈夫商量後,決定盡快返還婆婆出的700萬元,因此晚上還兼差,不料兒子工作回家出車禍,令這對夫妻決定搬離傷心地,透過這段故事讓自己意識到,原來買房後也不一定能諸事順利。
蘇家宏提到,父母如果想幫子女買房子,最好掌握以下5點原則,或許就能避免發生上述情況,:
假設爸媽有500萬元現金
1.如果這500萬元是自己的養老金,失去500萬元,會讓自己很不安,建議就不要贈與孩子,況且有時候讓孩子背負壓力反而能使孩子成長,呵護適度即可。
2.如果這500萬元贈與孩子,自己不會有任何壓力,而且孩子孝順,可以考慮幫孩子一把:
A.價值上:父母親如果經濟狀況比較好,反正日後也要給孩子繼承,在孩子最需要的時候給他,錢花得有價值。
B.稅賦上:在子女結婚時的贈與除了原有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還有婚嫁贈與100萬元內不計入贈與總額,父母親各有344萬元,總計有688萬元可以贈與子女,不用課贈與稅。
C.遺產上:結婚時的贈與,在民法繼承上可以當作遺產的先分配(歸扣),也就是說,如果在孩子結婚時贈與500萬元買房,等同於已經拿到遺產500萬元,日後在分配遺產時,必須要計算入遺產範圍來計算分配,對其他孩子來說可以是公平的。
▼婆媳問題可能讓開心買房走向不同的結局。(封面示意圖/photoAC)
3. 如果這500萬元贈與孩子,自己不會有任何壓力,但孩子不孝順或媳婦(女婿)有狀況,可以不給或考慮用法律保護500萬元:
#A 父母並沒有必須留財產給子女,在世前自己花用即可,孩子不孝順,就不用給。
#B 如果真的想要幫孩子一把,考慮用附負擔的贈與(例如在贈與契約中約定:房屋不能出售、未來有不孝順的情事要返還500萬元),或是把房子信託父母(孩子買房屋,但購買後將房屋信託給父母,由父母親在法律上管理房產,由孩子居住,避免房子被孩子賣掉),讓財富用在”聰明”的地方。
4. 那假如還是決定幫忙了,父母一定要是歡喜的贈送,平常心面對子女。
5. 要讓子女(媳婦、女婿)知道,贈與500萬元不是理所當然,而是一份愛。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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