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寵物店老闆,投入400~500萬元裝潢,卻因鄰居出爾反爾拒簽同意書而無法營業,因資金周轉不靈壓力過大,傳出在店門口自縊身亡的憾事。律師感嘆,若鄰居真的曾要求「幫忙修陽台就簽同意書」,其實已視同「契約」,可蒐集證據後上訴並求償,有機會能獲得合法營業登記,或許就可避免走上絕路這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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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寵物店今年5月即因與鄰居吵鬧而鬧上媒體版面,事由寵物店老闆承租星雲街1樓店面開設寵物旅館及寵物美容店,但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若該區要開設寵物店須有隔壁及樓上屋主的同意。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老闆自去年10月與鄰居談,左右鄰居都已同意,但2樓住戶稱要幫忙裝修陽台來換取同意書,沒想到老闆砸了10多萬元協助修繕後,2樓屋主卻出爾反爾,神隱不簽同意書,因此無法取得營業執照,只能退一步開設寵物美容店,但因租金、人力成本加上已斥資400~500萬元的裝潢成本,經濟壓力龐大之下,於近日傳出走上絕路,在店門口自縊身亡。
有自稱2樓修繕團隊曾在網路發文澄清,工程是2樓業主透過朋友找來施作的,修繕費也是2樓業主出的,與1樓毫無關係;並代2樓住戶聲明,從來沒有已同意簽署同意書作為條件,施作的工程都是住戶自行出資,並強調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他人簽署同意書,請尊重住戶的決定,甚至強調1樓租客未取得同意書即開始進行裝修,再先斬後奏強迫就範,嚴重影響2樓住戶的居住安寧。
該聲明下方也有認識寵物店老闆的網友回應,老闆有把跟2樓的對話都截圖保留下來,「只希望2樓可以放他們一條生路,簽個同意,並把二樓他們家的漏水給修好。」
而2樓修繕團隊聽聞憾事發生後也發文致歉並澄清,1樓的問題在施作期間根本不了解,是聽2樓屋主說她們不敢回家,才幫忙發聲明,對此憾事也非常自責,認為當初應幫忙居中協調看看才對。
雙方口頭約定難舉證 正式契約才可避險
事實上,有位楊律師早在5月糾紛鬧上媒體時即建議,可從《民事法》來解決,首先是立刻對2樓屋主起訴,請求屋主必須書面同意,因為屋主曾答應「幫忙修繕就簽同意書」,本質上就屬於「契約」,並附上line對話截圖、修繕估價單及付款單據及完工後照片等,一旦判決確定後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規定,判決書等於屋主同意書,拿去申請相關登記許可,就能合法營業。
但楊律師強調,因為雙方都沒拿出證據,在還沒看到證據之前,局外人真的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則提醒,寵物店家和2樓鄰居僅以口頭之約,造成後續無法開店營運的損失及遺憾,以法律層面來看,契約雖然口頭約定也能成立,但認定上較難舉證,必須有明確字句才行,例如「在line上面回答ok,是指答應修繕後就簽同意書,還是僅代表『知道了』,意義就完全不一樣」。
加以口頭約定雖然也可成立,卻難防遇到刻意不履行的情況,吳翃毅指出,此案例變成雙方口說無憑,對寵物店家一點實質保障都沒有,建議商家營運要有避險想法,任何約定都該透過律師協助擬定契約,才能保障寵物店家,避免在發展營運的過程中無辜遭受損失。
(封面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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