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日前因永慶懸掛之廣告看板載有「嚴正聲明 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 與本集團無關」文字,針對永慶房屋及旗下兩位店長提出刑事告訴,前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該粉絲團之設置與永慶房屋無涉,信義房屋表示不服聲請再議,本月8日再遭高檢署駁回,永慶房屋及旗下店長不起訴確定。
永慶房屋表示,另一案件也在近日宣判,曾任信義房屋副總經理及信義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的「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經營者,遭信義房屋以該粉絲團貼文之內容毀損其商譽,提起刑事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述為真實,作出無罪判決。
以下為永慶房屋聲明稿全文:
司法認證「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粉絲團確與永慶房屋無關 永慶澄清並無不法
信義房屋日前因永慶懸掛之廣告看板載有「嚴正聲明 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 與本集團無關」之文字,針對永慶房屋及旗下兩位店長提出刑事告訴,前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該粉絲團之設置與永慶房屋無涉,廣告招牌所載文字意義主要是澄清流言,故予以不起訴處分,經信義房屋表示不服,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近日(111年9月8日)再遭高檢署駁回,永慶房屋及旗下店長不起訴確定。
無獨有偶,另一案件也在近日宣判,正是曾任信義房屋副總經理及信義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的「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經營者,遭信義房屋以該粉絲團貼文之內容毀損其商譽,提起刑事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述為真實,作出無罪判決。
台北地檢署偵查認定該粉絲團與永慶無關 高檢署亦認信義房屋再議無理由
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房屋提告上述廣告招牌涉嫌妨害名譽一案,日前已做出不起訴處分,並認定:信義房屋曾對《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之管理人提告,參照該另案不起訴處分之事實認定,足以證明「該粉絲團之設置與永慶房屋無涉」,而廣告招牌所載文字意義主要澄清流言,是永慶房屋為澄清相關誤解、提升消費者之信任所為,並無涉及妨害名譽。經信義房屋不服提請再議,高檢署也認為原檢察官之認定,依法有據,並無違誤,信義房屋聲請再議並無理由,遭到駁回。
信義房屋對粉絲團經營者提告 顯然早已知悉該粉絲團並非永慶經營
2017年臉書上出現一《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揭露信義房屋爭議事件,信義房屋不正面回應,反而放任其子公司王姓及江謝姓兩位高階經理人,在臉書上發言影射該粉絲團是由永慶房屋成立,誤導輿論,永慶房屋不得已透過新聞及廣告方式向大眾澄清。然而,由信義房屋日前就該粉絲團之貼文內容,提告對象卻是信義房屋自己的前副總經理,表示信義房屋早已知悉該粉絲團經營者是其前任高階主管,該粉絲團根本與永慶房屋毫無關聯,卻屢屢主張永慶房屋不得透過廣告公開澄清自己與該粉絲團無關,實屬可議。
士林地院判決粉絲團經營者無罪 認定貼文內容並非憑空捏造
對於《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貼文披露信義房屋種種行徑,信義房屋日前對該粉絲團經營者提起刑事訴訟,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就這些貼文內容,被告依照社區相關不動產交易狀況、比對其中透過信義房屋仲介成交之交易資訊等依據,對於信義房屋仲介成交之價格、未提供之交易資訊等提出質疑,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且貼文內容涉及信義房屋與消費者間資訊不對等、房價高低炒作等事項,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法院判決該粉絲團經營者無罪。
呼籲信義房屋勇於面對爭議 勿再模糊焦點
基於上述兩案的司法裁決結果,永慶房屋再次強調,透過廣告看板澄清《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乃因長期受到抹黑、影射為該粉絲團經營者所為合法自衛、自辯之權利行使;同時呼籲信義房屋,《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披露信義房屋之相關爭議,既經法院認定並非空穴來風,信義房屋應勇於面對,向大眾提出說明,勿再以繼續抹黑污衊本公司來模糊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