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甘共苦,婚後財產的被視為共有可均分,立意雖良善,但在某些有苦衷的情境下恐怕讓人傷透腦筋。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親戚目前分居,很多因素暫時無法離婚,但想用自己的錢買房,不想給先生知道是否有解?網友紛紛搖頭「這時買房是傻子,快點解決感情問題」。
原PO幫親戚發問,在還沒離婚、只有分居的情況下,用自己的錢買房,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會通知她先生嗎?銀行只會看她的財力?還是連她先生的也一起看?解釋因為雙方關係不好,想要自己買房不要給她先生知道,
原PO 強調,親戚單純想買一間她自己名下的房子,但是又不想讓她先生知道,「防止離婚她先生要分,因為都是親戚辛苦血汗錢,她先生一毛錢沒有出。」也說明對方因為很多因素,暫時沒辦法離婚再買。
所有網友都大勸「母湯」,因為婚後財產在離婚時配偶可以分配,「沒離婚前買的都是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一開始就有跟法院做分別財產制聲請」、「無解,還是要離婚再買,比較有保障,如果離不了,還是要評估將來一定會被發現,被發現後要來分房產」。
▼婚後財產在離婚時配偶可以分配。(示意圖/pexels)
更有網友直言,「這時買房是傻子,快點解決感情問題,要分要合確認完後再走下一步」,認為不要太堅持,「有錢買房,不如花一部分錢給律師,財產與關係才能斷乾淨」。
也有專業網友詳細說明,因為《民法》1010條,不履行同居義務6個月,得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制,只要對方申請法定財產制改成分別財產制,無論有否離婚,都可以要求1030-1條的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親戚的先生資產又較少,可以領親戚財產差額的一半。
至於該如何在離婚前安置好資產,不讓另一半獲得分配?有網友提議,「你股票房子都要先賣換現金,離婚前應該慢慢將現金拿去藏在銀行保險箱,不要出現在存摺上」,因為有5年追溯期,是離婚後5年內發現婚姻期間的隱藏財產,例如不動產或存在銀行存款等,如果離婚前先慢慢將錢放在保險箱,「追究時就說花掉了,離婚後再慢慢拿出來存入銀行,他就拿你沒辦法」。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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