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委由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代辦「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辦公廳室新建工程」,訂於本113年2月6日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公開閱覽。
該新建工程預訂於113年3月份公告招標。工程地點位於南市安平區金華段81地號(機62);採設計與施工併辦之統包方式辦理,工程預算為26億9千5百萬元;規劃總樓地板面積為44,435平方公尺,約13,442坪;預定為地下2層,地上6層之鋼筋混凝土結構物;依使用類別主要分為公共區域(地面層)、管制區域(地面層)、管制區域(地下層)及地下停車空間與服務空間等五大類;工期預計為決標後1,500個日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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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建制於民國36年6月1日,原名「台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為台灣高等法院所成立之第一所分院。院址坐落台南市中山路170號,原日治時期台南州商品陳列館舊址。民國37年1月1日更名為現今之「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管轄區域幾經遞嬗,現有轄區為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及雲林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