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在朝野立委激烈衝突中,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未來公職人員的罷免條件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識連署人身份,進一步防範惡意罷免。同時,修正案中新增罰則,對未經許可偽造或冒用他人個資進行連署者,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此次修正案由國民黨立委提出,強調過去曾發生冒用他人個資進行連署的案例,認為罷免條件應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的標準,同時採用身分證進行驗證,避免罷免制度被濫用。
民眾黨則公開支持修法,認為現行罷免制度容易淪為政黨間仇恨鬥爭的工具。民眾黨團表示,選舉與罷免雖同為公民權,但目前的情況是「選舉不易,罷免卻過於輕鬆」,提升罷免門檻可減少濫用情況發生。
相對之下,民進黨團對此修法持反對態度,認為要求連署人附上身分證影本將大幅增加罷免難度,可能影響人民正常行使罷免權利。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許多人並不會隨身攜帶身分證,此外該要求還存在隱私侵害的疑慮。在當前詐騙案件頻繁的情況下,人民交出身分證影本的心理壓力很大,進而影響罷免案的成立與否。
該案因朝野分歧嚴重,數度協商破裂,最終今日送交院會表決。上午表決期間,朝野立委發生肢體衝突,場面一度失控。中午時分,立法院長韓國瑜進入會場,隨即變更議程,將選罷法作為首案處理。
由於議場秩序混亂,韓國瑜宣布採舉手表決方式,民進黨則在每次表決後提出重付表決要求。經過多輪冗長表決戰後,藍白陣營憑藉人數優勢成功通過修正案,最終完成三讀程序,讓《選罷法》修正案正式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