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其擔任黨主席時涉嫌政治獻金侵占案,預計明日將對柯文哲及其餘10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同步移審目前在押的5名相關人員。據悉,檢方在起訴時,將依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具體求處至少10年重刑。
案件源自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在今年5月指控,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協助「京華廣場」改建案擴增容積率,涉嫌貪汙。檢方隨即立案,指揮廉政署進行蒐證,多次發動搜索行動。
經過數月調查,檢察官認為案情重大,並成功聲押柯文哲、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的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7人。偵查期間,吳順民與朱亞虎認罪,分別以500萬元及200萬元交保停押。
此次起訴資料重點集中於「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兩大案件,檢方引用貪汙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圖利罪」,以及刑法的「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和洗錢防制法中的「洗錢罪」等條文進行治罪。
由於柯文哲拒絕認罪,起訴書以大篇幅詳述其涉嫌罪行,檢方以法定刑的「樓地板」為基準,對柯求處超過10年的重刑。在押被告中,有部分人承認犯罪,案件移審後或有交保的可能性。
此外,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亦被捲入相關案情。據了解,陳佩琪曾向律師諮詢處理可疑款項,但檢方查無犯罪證據,目前仍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黃珊珊雖與「京華城案」有部分關聯,但同樣查無違法證據,兩人均未被列為被告。
為了準備起訴資料,檢方團隊多位成員分工撰寫犯罪事實、證據清單及求刑理由,並於本月初完成定稿。檢方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兩案中獲取的不法利益相當驚人,尤其在政治獻金部分更為嚴重。
根據台北地院分案規則,此案因涉及「貪汙」與「洗錢」罪名,起訴後將移交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專庭由庭長吳承學主導,另有3名審判長及8名庭員,共12人參與審理流程,最終將隨機抽組審理庭承辦柯文哲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