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一名女職員,遭爆料在東區紫藤名店兼差,食藥署今召開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認定行為不妥,給予以一大過二小過處分,並調離現職。食藥署指出,當事人一開始未誠實交代,後來才坦承本月去酒店4次,9月則不記得次數,公務人員不僅不能兼差,即便下班也不能前往這類「不當場所」因此祭出此處分。
媒體報導,食藥署1名年輕貌美的女職員,傳出在高檔酒店兼差。食藥署回應,10月18日接獲檢舉後,立即由政風室啟動調查,該女性公務人員承認曾經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因該職員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並引發負面觀感,今召開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針對該員行為處以「一大過二小過」處分。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政風單位剛開始調查時,該員並未誠實交代,後來才坦言曾多次前往,今年10月共去4次,9月則不記得次數,由於未據實配合,加上相關法規本就明定,公務人員不能兼職,也不能前往這類不當場所,即便是下班時間也都不能出現。
根據內政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對於不當場所的規範,是參考警政署在民國85年1月22日,八五警署督字第4846號函所列舉範圍,包含舞廳、酒家;酒吧;特種咖啡廳茶室;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有色情營業之按摩院、油壓中心、三溫暖、浴室泰國浴、理髮廳、理容院、休閒坊、護膚中心等場所;色情表演場所;妓女戶及暗娼賣淫場所;職業賭博場所及利用電動玩具賭博場所等。
邱泰源出席第三屆亞洲外科代謝營養大會暨台灣消化系外科醫學會冬季會,會後被問及此事時,他一度不願回應,以趕行程為由快速離去,不過後續又以錄影的方式提出說明。
邱泰源表示,食藥署女職員出入不適當場所,食藥署都有掌握狀況,也及時做出懲處與調職,我們在此也期待所有公務同仁能夠避免出入不適當場所,謹守本分,一起為人民、國家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