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民眾洽詢,土地上建物已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為何還要建築執照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後續要依規定建築使用,才能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適用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農業用地興建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要先申請農業設施的容許使用,並依法申請建築執照,但農業設施面積低於45平方公尺,而且是1層樓建築,得免申請建築執照。
除此之外,92年1月13日之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的農業設施,面積低於250平方公尺而且無安全顧慮者,得免申請建築執照。
該局處提醒,不屬於上述免申請建築執照規定者,必須在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核發後6個月內,完成建築執照申請並依規定建築使用,才能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適用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封面示意圖/pexels)
【往下看更多】
● 碧桂園海外投資失利!馬國千億造鎮案如鬼城 目標70萬僅2千人入住
● 水龍頭流黑水!租客控用地下水 房東:已申請復水
● 國土計畫法2年後上路 田僑仔該「趁早脫手」專家:恐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