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傍晚發布消息,將放寬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過去警方規定與黑道等特定對象接觸時,必須先向上級警官報備,警政署為廣蒐不法情資,強化打擊黑幫力道,將此一規定放寬為事後核備即可。
近期黑幫不但高調舉辦春酒,這兩天黑幫開槍尋仇更是震驚社會,尤其昨天早上8時許,少年竟在人潮塞車的大馬路持衝鋒槍掃射,更是嚴重挑釁警察公權力,面對目前刑警偵辦黑幫束手束腳,警政署為廣蒐幫派活動不法情資,持續強化打擊黑幫力道,將採更具彈性的放寬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的報備程序。
警政署指出,兼顧掌握黑幫動態與警紀維護是這次修訂規定的原則,為因應刑事掃黑專責編組人員情資蒐報、約制幫派活動等工作,決定免除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前的報備程序,階段性工作完成後再核備即可,以貼近實務運作情形及符合保密考量。
警政署強調,對於危害社會的黑道幫派,將貫徹「掃黑專責隊」的運作,採取系統性掃黑策略,持續深入掌握犯罪事證,以接連打擊的方式進行全面掃蕩,希望藉由不斷與時俱進的調整相關法規,能夠更有效且全面的掌握幫派不法情資,聚焦打擊黑幫。
警方訂定與特定對象交往規定,源於2010年發生的台中翁奇楠命案,當時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有警職人員在現場,引發社會指責,因此訂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要求警職人員與黑道等特定對象接觸時,必須事前報備、事後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