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查出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沈慶京,且增加的容積奬勵率20%為不法利益,北檢估算該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6000元,已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京華城所在地),並獲得法院裁定准予扣押。
威京集團原在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取得唐榮鐵工廠舊址,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興建京華城購物中心,當捷運板南線通車後,京華城開始沒落,聯貸銀行團要求拆除重建,商場在對外招標求售最後由威京集團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餘元得標,2017年間,京華城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爭取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北市府認為於法不合予以駁回,京華城為此提起行政訴訟。
訴訟期間,京華城又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法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爭取核給「第三種商業區」的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向北巿府都發局提出申請,請求核轉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2020年2月間,京華城曾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找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但彭振聲認為須先經都發局評估而拒絕。但是當京華城在同年3月透過應曉薇找到柯文哲時,不料全案便由上對下「直接交辦」,最後還逆轉通過容積率變更案。
檢廉發現,京華城為了取得容積率獎勵,編列了4.3億的公關費,在清查金流後發現,當京華城取得建照後,沈慶京透過旗下京華租賃等多家子公司,匯款到應曉薇實質掌控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慈善協會,金額約4500萬元,以「捐款」為名,行「行賄」之實。
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在處理京華城的容獎案時,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的沈慶京,因此針對第三人鼎越公司因為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等人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而獲得的建築容積奬勵率20%之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該不法利益達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
北檢表示,就這個不法所得,已由承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即京華城土地),以便日後追徵,並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這也表示鼎越未來將不可以進行土地買賣、移轉。
北檢新聞稿:
檢察官偵辦柯姓被告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針對第三人鼎O公司就柯姓、彭姓、沈姓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而獲有建築容積奬勵率20%之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該不法利益達新臺幣111億7023萬6000元,業由承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鼎O公司所有坐落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OOO地號土地(即本案系爭土地),俾保全日後追徵,並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