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預售屋爭議頻傳,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持續強化不動產信託機制,並針對3大方向,持續修正強化不動產信託機制。
內政部日前邀集金管會及金融業開會,討論如何強化保障民眾購買預售屋權益,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表示,金管會、內政部還在討論有關建商預收款使用限制,目前尚未定案,但在過去2年間,和信託公會、銀行已陸續採取3大措施,強化不動產信託相關機制。
▼金管會要求銀行強化信託。(示意圖/pixabay)
銀行局長莊琇媛進一步說明,針對建商預售屋的不動產價金信託、不動產開發信託,當消費者和建商出現交易糾紛,受託銀行應立即通知建商,在解決糾紛前,可先把價金扣在信託帳上,避免被建商動用,直到買賣糾紛解決。
再者,受託銀行得知建商有財務困難、財務糾紛時,要進行查證程序,必要時可請建商提供改善措施;最後則是要求受託銀行,若發現建商有財務狀況異常,必要時請建商提出查核報告。
▼防爛尾樓暴雷,避免資金被建商挪用。(示意圖/pixabay)
莊琇媛強調,預售屋信託機制主要是確保興建資金專款專用,不具有履約保證功能,但主要是為了確保興建資金能「專款專用」,受託銀行有責任確保受託價金不作他用。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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